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1〕16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加快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把内河水运发展作为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优先领域,把内河水运建设作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注重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保障,加快建设步伐,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和技术进步,显著提高内河水运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内河水运服务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沿江沿河产业结构调整和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利用10年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实现江苏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的跨越。
到2020年,全面建成东部达海、中部连江、省际互联、区域成网的“两纵四横”3455公里高等级干线航道网,实现千吨级船舶通达全省所有的省辖市和85%以上的县(市)。沿江港口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150个,内河港口新增千吨级以上泊位300个,全面建成等级高、功能强、结构优、环境美的现代化港口群,实现港口货物通过能力翻一番。全面建成船舶标准化、经营集约化、管理智能化的现代内河航运业,内河水路货运量达到5亿吨以上。全面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内河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
其中,到2015年,京杭运河江苏段率先全部达到规划标准,省干线航道网60%达到规划标准,境内的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70%达到规划标准;沿江港口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105个,综合通过能力达到10.5亿吨;内河港口新增千吨级以上泊位218个,综合通过能力超过6亿吨,内河水路货运量达到4亿吨。
二、重点任务
(三)加快建设畅通的高等级航道网。加快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自下而上、先通后畅”的思路,积极推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建设,2015年实现12.5米深水航道初通至南京,2020年前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全线达标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