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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万企升级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5.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和质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原料供应基地、境外加工生产基地、海外研发基地和维修、服务等网点。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境外认证。鼓励外资企业在江苏设立研发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营销、采购中心等。
  6.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组织实施信用管理“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重点引导和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完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构建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提高防范经营风险能力。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社会责任。
  四、推进机制
  (一)建立工作体系。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体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企业升级计划与保障措施。
  (二)加强目标管理。认真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在今后五年滚动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年初将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各市,由各市具体落实到事项和企业。指标体系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全省工业经济产业转型、企业升级进展情况作必要的动态调整。加强督促检查与考核。建立万企升级行动计划专项报表制度,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在此基础上加以认真考核评价,其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三)实施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转型升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实施分类指导。新兴产业企业突出规模化升级,抢占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制高点;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企业突出高端化、品牌化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市场竞争新优势;生产性服务业突出现代化升级,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形成双轮驱动力。大中型企业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主导产品、拥有自主品牌,小微企业着力提升规模水平、走“专精特新”之路。对各类试点示范企业,要先行制定标准规范,探索路子,总结经验,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形成整体效应。
  (四)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减免关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国产设备首购首用等优惠政策,配套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17号),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苏经信综合〔2011〕795号、苏财工贸〔2011〕112号)和《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苏财规〔2010〕40号),优化整合省级相关专项引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列入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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