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负责路域环境美化整治等工作;
各县(市)区、河东新城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各相关工作。
六、考核验收
对照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竞赛活动验收标准及细则,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组检查验收工作。
(一)验收方式。验收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民意测评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民意测评由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务公开办组织,由群众在“民心网”上以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由省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抽查等办法进行。民意测评和现场检查的成绩各占50%。
(二)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全市考核工作于7月份开展,每年 7月底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将竞赛活动自评材料及拟申报范例奖项上报省“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结果。对各县(市)区政府采取星级评定制,在活动起步阶段,设一至四星4个等级,实行动态升降制度;对城市街路、广场、公园等单位项目,评出“范例奖”。考核结果于每年8月份公布。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人,并指定联络员负责“四化”竞赛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相互配合,认真履职,确保“四化”竞赛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题或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重大意义、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四化”建设情况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检查内容,扩大检查范围,深化检查层次,加大检查频率。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四化”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加强督查。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对应付了事,走过场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曝光。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将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内容纳入城市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