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案件,负责维护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和保护公共安全。
县工商局: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对“两网”建设中村级药品零售市场的准入提供支持,依法对药品商标、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经营药品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依照国家、自治区、地区及自治县的有关规定,保证“两网”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必要的工作经费。
县发改委:负责对全县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遵守《
价格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纳入“新农合”目录的药品进行重点监管。
县广电局:宣传“两网”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成效,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广告的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自治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自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县农村各族群众用上放心药。
(二)加大“两网”建设工作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两网”建设的社会氛围。运用各种形式,围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村要设立“两网”建设宣传栏,努力提高农牧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齐抓共管“两网”建设、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本地“两网”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扩大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使“两网”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
(三)建立考核机制,落实“两网”建设目标责任。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自治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乡镇场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行量化并考评。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解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扎实有效地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推向深入,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打好基础,为确保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作出贡献。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