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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台帐,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和进家庭)要求,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和交通法规人人皆知、人人遵守。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8号)和《关于2006年平安畅通县(市、区)评价工作的通知》(新创办〔2007〕1号)及自治县《关于印发巴里坤县安全生产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安委字〔2008〕9号)要求,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建立工作。大河镇、奎苏镇要在2008年11月30日前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工作站,其他各乡镇场区要建立乡(镇)交通工作站,整理2006年以来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档案,迎接年底自治区“平安畅通县”工作验收,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4、全力支持配合公安交警、农机管理等部门加大对机动车辆和辖区道路的管控力度,深入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大对运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力度,切实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步骤
  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0月1日-10月20日)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地区“9·17”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1日-2009年1月1日)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梳理管辖道路交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及时向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制定执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时,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区别情况认真对待,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10日)
  2009年1月1日前,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009年1月2日至10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场区、各单位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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