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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交通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加强与公安、城建、交通、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并加大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4、组织协调公安和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负责组织对已治理路段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改造。
  5、做好新建和改扩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的论证工作,防止出现新的危险路段。同时,建立完善发生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安全论证制度。
  (二)县公安局
  1、监督配合运管部门解决驾校管理不规范、驾驶员培训质量不高及驾驶员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照、牌照等问题。
  2、严把机动车辆检测关,严禁报废车、无牌车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治理假牌、套牌车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运用法律、政策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加强对S303线、县境内主干线、事故多发路段及乡村道路、城乡结合部、农牧团场集贸市场等路段的安全治理,加大对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4、配合农机部门加大对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及无牌无证、灯光不全、无反光标志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道路交通事故诱发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5、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规律和特点的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预防,严防出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6、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排查制度,签订责任状,落实具体责任人,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类似交通事故不重复发生。
  7、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开辟广播电视专栏、发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卡、典型事故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县交通局
  强化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道路标志标线设置工作。全面调查摸底乡村隐患路段,开展公路基础设施整治工作,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县、乡道路按规定增设标志标牌,进一步完善公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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