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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8〕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地区“9·1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地区“9·1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创建“平安畅通县”各项指标,着力提升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平安畅通县”目标,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场区、各相关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完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压事故、保畅通、促和谐”的目标,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自治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梅广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县副县长马滇汗、县安监局局长巴哈提努尔、交通局局长阿合提三位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农机局、教育局、广电局、运管站等单位领导和各乡镇场区行政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监督和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交通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指导百日交通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副局长郑建元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公安交警大队抽调。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编发交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简报信息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县安监局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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