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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8〕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8〕429号)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一步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各族群众的健康权益,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自治县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自治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自治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等。
  组 长:杭爱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国桢   县卫生局局长
  熊会峰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木拉提   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国宾   县经贸局副局长
  努尔别克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韩有志   县农业局副局长
  金 平   县畜牧局副局长
  叶尔波拉提 县水利局副局长
  郑建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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