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关注心理健康,构建成长通道。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系列德育主题活动,特别是亲情教育活动,让孩子感悟亲情、享受亲情、学会感恩。要开展“四自”教育活动,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主题教育,引导他们“人格上自尊、生活中自立、困难时自信、成长中自强”,防范和克服自身容易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以班主任、心理教师、团队干部为主的咨询宣传队伍,利用多媒体教育资源为师生上心理教育课,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开展普法、网络文明、自护技能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心理信箱,适时进行心理调适、疏导,为“留守儿童”构建健康成长通道。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当前面临的现实而严峻的新课题,是各类学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加强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教育部门:围绕《
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要将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一部署。
民政部门:做好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重点是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社会救助。
卫生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卫生保健工作,使留守儿童享有应有的卫生保健服务。
公检法部门:积极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提供服务,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做好失足留守儿童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
司法行政部门:优先受理、办理涉及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普及《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文化部门: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三室”(游戏室、台球室、录像放映室)、“两厅”(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的整治和监管,建立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音像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