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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13、食品药品安全: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王华,副组长:田仁权、冯兴芬、任廷娥,成员:代强、杨胜敏、何兴萍、黄小莎、刘兴洪、帅朝明。负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动,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强化经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4、卫生安全:成立卫生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田维刚,副组长:杨建山、田晋,成员:吴君。负责对全县医疗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精、麻药品管理、医疗事故处理,加强应急救护队建设。
  15、地质灾害:成立地质灾害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李如禹,副组长:涂勇,成员:蒋敢、任映红、杨杰,会同有关部门对易受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进专项检查,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16、文物安全:成立文物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吴钊辉,副组长:符红英、柳贵黔,成员:田平、陈启彪、魏小松、严易军、代恒强、罗会芳、叶芬,负责对全县文物古建筑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治理,确保全县文物古建筑安全。
  17、森林防火安全:成立森林防火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任明煌,副组长:田杰、张玉泉,成员:祝江、代方成、杨义勇、饶德珍、游云军、袁贤超,负责对全县森林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8、企业安全:成立企业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严恬,副组长:肖青,成员:杨秀毅、孙萍、王信芬、王沬、侯道林、张德友。负责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和即将进入规模的企业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19、职工维权安全:成立职工维权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杨承桥,副组长:严易江,成员:田儒科、周忠明。负责对全县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
  (三)企业自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必须贯穿企业生产过程的始终。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明确的整改方案,责任到人,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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