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把体育产业发展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促进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协调不同地区的体育产业发展。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确保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其他相关部门要把发展体育产业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加强指导与服务,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我区体育产业发展。由自治区体育局牵头成立体育产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民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建厅、商务厅、文化厅、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旅游局、金融办、投资促进局、博览局等相关单位组成,定期研究协调体育产业发展有关问题,推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把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作为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完善体育产业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畅通体育产业人才引进渠道。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与人事部门合作,实施体育人才小高地工程,建立自治区体育产业人才智力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高度重视体育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保障工作。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鼓励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体育服务业专门人才。加强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多渠道培养懂经济、懂体育、会经营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
(三)营造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正确处理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体育产业发展重点,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体育市场执法,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私彩、赌球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努力创造公正公开、平等竞争、运行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抓紧制定并认真落实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推动我区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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