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组成员由省级专家和部分地市抽调的专家组成,请各有关单位派员参加督导工作(选派人员应为具体参与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专业人员),并将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于11月17日前报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督导组全体成员于11月21日下午17时在广州华泰宾馆集中并进行培训。
(二)各市按照定点酒店安排住宿,督导组食宿有关费用由省卫生厅承担。
(三)督导组具体行程请与各组联络员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20-39151605,39151548;传真:020-39151617。
附件:
1. 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省级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行程安排
2. 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省级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行程安排
分组
| 参考日程
| 抽查地市
| 备 注
|
第一组
| 11月22日
| 广州
| 11月22、23日住广州华泰宾馆
|
11月23日
| 佛山
|
第二组
| 11月22日-23日
| 茂名
| 11月22日晚住茂名
11月23日晚住阳江
|
11月23日-24日
| 阳江
|
第三组
| 11月22日-23日
| 河源
| 11月22日晚住河源
11月23日晚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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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24日
| 惠州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