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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督导的通知

  (一)督导组成员由省级专家和部分地市抽调的专家组成,请各有关单位派员参加督导工作(选派人员应为具体参与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专业人员),并将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于11月17日前报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督导组全体成员于11月21日下午17时在广州华泰宾馆集中并进行培训。
  (二)各市按照定点酒店安排住宿,督导组食宿有关费用由省卫生厅承担。
  (三)督导组具体行程请与各组联络员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20-39151605,39151548;传真:020-39151617。
  附件:
  1. 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省级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行程安排
  2. 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省级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行程安排

分组

参考日程

抽查地市

备  注

第一组

11月22日

广州

11月22、23日住广州华泰宾馆

11月23日

佛山

第二组

11月22日-23日

茂名

11月22日晚住茂名

11月23日晚住阳江

11月23日-24日

阳江

第三组

11月22日-23日

河源

11月22日晚住河源

11月23日晚住惠州

11月23日-24日

惠州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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