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结构。增加党政人才中复合型人才数量。丰富更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专业知识。建立门类齐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优化。人才在地区、行业、产业和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分布趋于合理。人才的年龄、层次等结构形成梯次。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和妇女人才比例。
大幅提高人才素质。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到17%左右,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到85%左右;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8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提高到30%左右。
提高人才使用效能。首府人才发展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人力资本投资占我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3%,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28%,人才贡献率达到33%。
2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面完成,管理政策更趋完善;人员聘用工作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公开招聘率达到90%以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考核、辞职辞退相关政策,逐步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军转安置工作机制,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3持续扩大规模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城镇就业人数持续增长,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十二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能力。
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管理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十二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6万人。基本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参保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5合理提高收入分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进一步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到2015年我市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健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
6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十二五”期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90%,社会保障城域网覆盖率100%。
(二)重点任务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改进人才管理体制。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事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健全和完善人事人才政策法规,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才流动和使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手续。
创新人才发展机制。一是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流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所有制等体制障碍,加强对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深化院地合作、校企合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驻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向经济建设第一线和基层流动。二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引入量化考核指标,突出绩效考核,建立党政人才考核制度。探索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立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实绩和贡献,逐步建立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健全技能人才考评制度,突出以能力、业绩为主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个人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稳步探索人才资本产权制度;健全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奖励机制。完善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人才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确保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800万元,保障人才重大项目的实施。有条件的旗县区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对人才发展领域的投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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