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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3.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偏差小于2%(含2%);
  4.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偏差小于1.5%(含1.5%);
  5.5000万元以上,偏差小于1%以下(含1%);
  6.占工程量清单总项目数5%以内的清单项目编码、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符合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要求的。
  (二)审查后有以下偏差情况的,属于轻度偏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编制责任单位进行约谈,个人书面警告一次。一年内约谈三次的,对编制责任单位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一年累计警告三次的,提请资质管理部门依法注销责任人执业、从业资格:
  1.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偏差大于3%,小于6%(含6%);
  2.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偏差大于2.5%,小于5%(含5%);
  3.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偏差大于2%,小于4%(含4%);
  4.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偏差大于1.5%,小于3%(含3%);
  5.5000万元以上,偏差大于1%,小于2%(含2%);
  6.占工程量清单总项目数5%以上15%以内的清单项目的编码、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符合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要求的。
  (三)审查后有以下偏差情况的,属于严重偏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编制单位及个人书面严重警告一次,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一年内出现二次严重偏差的,提请资质管理部门依法撤销责任人执业、从业资格,降低或者撤销责任单位的咨询资质:
  1.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偏差大于6%;
  2.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偏差大于5%;
  3.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偏差大于4%;
  4.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偏差大于3%;
  5.5000万元以上,偏差大于2%;
  6.占工程量清单总项目数15%以上的清单项目的编码、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符合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要求的。
  第十八条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章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

  第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擅自更改计价依据标准进行编制。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结算,不得擅自更改计价依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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