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济南市无假冒冒充专利商品示范商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加强商业流通领域的专利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的专利保护和管理秩序,净化专利商品市场环境,我局决定开展第二批“济南市无假冒冒充专利商品示范商场”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体制的商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较健全的专利管理制度,包括商品进货审查制度、商品跟踪管理制度,能有效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的进货与销售;
(三)设置专利管理工作机构或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
(四)对所采购的带有专利标记或字样的商品,进货及跟踪审查率达到100%。
(五)对查实的假冒冒充专利商品,能够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能够及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六)积极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对标注专利标识商品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被查处案件的年结案率达到100%。
(七)积极参加有关专利保护的宣传培训活动。
三、申报材料
1、《济南市无假冒冒充专利示范商场申请表》
2、《企业专利商品管理情况表》
3、2008年专利保护管理的工作总结及今后的工作计划
四、申报时间
2008年11月15日前报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
联系人: 周晓鸣
联系电话:0531-82677176
附件:1、《济南市无假冒冒充专利示范商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