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部署二○○八年专利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二○○八年度专利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济南市将开展2008年专利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表对象
(一)《专利管理工作基层表》、《专利行政执法基层表》及《专利资金设立情况基层表》由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据实填写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二)《企业专利工作基层表》由各辖区已申请专利、获专利权或实施专利(申请)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辖区内专利重点联系或重点扶持的典型企业(含市属及以上企业)填写后,由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汇总填写在《企业专利工作汇总表》中,报送时连同《企业专利工作基层表》一起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大专院校专利工作基层表》、《县以上独立科研机构专利工作基层表》由大专院校、县以上独立科研机构填写后,直接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四)《专利中介机构工作基层表》由专利代理中介机构填写后,直接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二、统计要求:
由于统计项目多,范围大,请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及相关单位尽快组织安排工作。各填报单位上报的书面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各类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字迹清楚,不得虚报、瞒报和迟报,并由单位盖章、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字,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