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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12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强化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部署,积极开展“一打三整治”、“三查、四促、两保”大检查、防火墙工程建设等活动,全省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部分地区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消〔2011〕280号)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整治社会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社区、乡村火灾隐患,力争达到“六个100%、五个大幅度提升”的目标,即社会单位和场所检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关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门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省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
  二、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省“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毛光烈副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俞仲达,省政府副秘书长孟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巫波伦,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省消防总队政委程永利等任副总指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冷俐任办公室主任。各地要成立相应组织。
  三、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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