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新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我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经上级批准,从今年起,计划投资5亿元,用3至5年期间,全面解决我县农村电网结构薄弱、农村用电安全、供电不可靠等问题,实现农村电网改造率100%,户表改造率100%。为了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全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内容
2011年,计划投资4807万元,对54个村、131台变压器进行改造升级(包括未改造的13个村、17个台变)。项目主要分布在和平镇、夹石镇、甘溪乡、谯家镇、晓景乡和中界乡等6个乡镇。目前,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到位,计划2011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并投入运行。
2012年计划投资3423万元,对34个村、59台变压器进行改造升级,重点是对未改造行政村和一二期农网建设村。
2013年计划投资4590万元,对52个村、148台变压器进行改造升级,重点是一二期农网节余资金改造工程项目和虽已改造但供电能力不足、可靠性较低的村。
2014到2015年,计划再投资5000万元左右对农业生产用电设施进行改造,最终实现农村电网全面升级。
二、工程占地补偿标准
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征(占)地及青苗补偿标准根据按《铜仁行政公署关于铜仁地区电网建设工程征(占)地及青苗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行署发[2007]19号)文件执行。结合我县实际,对35kV及以上项目的杆坑、拉线坑坑洞补偿标准作适当调整,即水泥电杆坑洞及拉线坑洞,稻田内每杆坑洞补偿80元,旱土内每杆洞补偿60元,国有荒山荒土(不含宜林荒山)不予补偿,集体荒山荒土每杆洞补偿10元;钢管杆坑洞稻田内每杆洞补偿100元,旱土内每杆洞补偿80元,国有荒山荒土不予补偿,集体荒山荒土每杆洞补偿15元。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