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经费安排
研修班集中授课的相关费用由南京市知识产权局统一承担,外出调研费用由各参训单位自理。
八、联系方式
请参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并于9月23日前发邮件或传真至我局。
南京市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宋皖舒
联系电话:83366902、83366901(传真)
电子邮箱:x2006@126.com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李群
联系电话:83639296、83637606(传真)
电子邮箱:gl20001@hotmail.com
附件:南京市第四期企业家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回执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南京市第四期企业家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