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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各乡镇要加大对质量振兴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保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检验项目建设和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科研、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重点支持名优产品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产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保障质量振兴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措施。全面落实省市实施质量振兴的财政、税收、信贷、技改、土地、水电资源调配等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工业、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的优势企业加快发展,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向高起点、高附加值的方向发展,采用国内先进管理方法,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研究设立张家川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对在推动质量振兴工作中成绩卓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优先使用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对重点培育的品牌企业,在土地、电力、用水等资源要素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企业改进装备工艺,研发名牌产品。

  (四)注重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各行业、各企业要注重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质量新理念、新原理、新标准、新技术、新方法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对负责标准制修订、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关键部门和岗位,调配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技术人员。建立质量专业人员人才库,加强质量振兴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依托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开展质量知识培训。注重质量协会等社会团体和质量中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信息交流、人才培训、技术改进、品牌培育策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与企业建立质量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与质量有关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取得质量工程师资格,持证上岗。

  (五)加大宣传引导,着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振兴在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典型引路,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创新质量工作、创建名牌产品、开发高新产品、增强质量基础、健全质量体系以及以质量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制度化。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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