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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传销非法活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传销非法活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同政办发[2011]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为切实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和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传销非法活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查处传销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武章 副市长
  副组长:魏兴平 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郝震宇 市工商局局长
  郭良战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文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耿 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尤建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延银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孟爱军 市政管委会副主任
  贾生义 市工商局副局长
  车占山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姚 锦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昝 斌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田培山 城区副区长
  幸学武 矿区副区长
  明海君 南郊区副区长
  段胜和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工商局经检科。联络员高跃、李利斌。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各种方式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异地聚集进行的传销活动。
  重点打击方式:抓捕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严防传销的渗入、扩散;驱散、遣返参与者。
  重点整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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