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场地组
组 长:吴红春团县委书记
成 员:杨 波 林丽华 姚 林
负责领导席、观众座位的安排,现场调度,负责奖牌制作,颁奖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四)资料组
组 长:詹启荣 县妇联主席
成 员:杨 青 龙晓丽 姚玉娥
负责牵头拟定竞赛方案、规则,准备竞赛所需的资料等工作。
(五) 宣传组
组 长:朱仕明 县文广局局长
成 员:郑 涛 主持2人 县文广局1人 今日玉屏报社1人
负责竞赛的组织,场地、背景设置及设备的安排,负责撰写主持词,节目主持,活动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六)后勤组
组 长:吴群英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县人大办3人
负责接待,生活安排,所需物品采购等工作。
(七)仲裁组
组长:杨建明 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姚源龙 县司法局局长
汪红涛 县法制办主任
负责收集比赛的有关疑问报组委会裁决及获奖名次核定。
赛 场 纪 律
1、竞赛场内要讲道德、讲文明、讲安全、讲礼貌、讲友谊;
2、选手要服从指挥,尊重主持人、尊重仲裁,遵守竞赛的各项规则,认真参赛。严禁选手与主持人、仲裁或其他工作人员争执、吵闹或其它不文明行为,不得有喝倒彩、起哄和其它不文明行为;
3、场内所有人员在竞赛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竞赛过程中不得吸烟、吃零食等;
4、进入竞赛场地时必须着装整洁,每队队员要求上装统一;
5、选手要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按时参加比赛。比赛未结束,不允许私自离场。比赛轮到该队上场时该队队员只要有一人两分钟内未上场的情况时,该队作自动弃权处理;
6、观众席成员要按要求入场、退场,观摩过程中保持队列整齐,不得暗示、提示参赛选手。如存在任何提示等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通过一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工作人员将劝其离场。
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如果对主持人、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异议,要通过领队向竞赛委员会反映,由竞赛委员会裁定并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均在竞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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