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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


  4、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建立健全我市专业镇建设政策扶持机制。加强专业镇创新平台建设,以特色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为突破口开展研究攻关,以网络信息服务为重点完善服务平台,以特色产业为纽带,建立跨区域产业联盟和产学研创新联盟。努力将专业镇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

  5、大力培育骨干企业。积极推荐和培育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认定,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及主要经济指标国内领先,甚至达到全球同行业前列的骨干企业,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发挥重点骨干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多形式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创新体系。积极推荐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我市企业创新平台在新兴产业的布局。

  2、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大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引导我市企业与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技术研发与合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产学研合作,在继续开展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技术供需对接、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引进科技特派员等的基础上,引导我市企业、特别是在国内行业有影响力的骨干企业与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高层次的产学研合作,以共建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为目标,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

  3、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开展产业专利态势分析,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快建立我市标准体系。

  (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吸引高端项目落户和转化。优先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及其配套项目的招商引资和跟踪服务,加快产业链形成。面向国内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大公司、大财团和知名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招商,着力引进技术含量高的大企业大项目落户我市。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落户我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报批手续,并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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