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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察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2011年上海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徐和平  市财政局农业处副处长

  赵国兴  市农委种植业管理办公室调研员

  张洪武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土地综合计划处副处长

  周建国  市水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

  桑保良  市水务局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处长

  刘松平  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处长

  阮仁良  市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

  王华杰  市水务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刘选游  市水务局监察室主任

  魏梓兴  市水利管理处处长

  孟明群  市供水管理处处长

  马远东  市排水管理处处长

  王 克  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处长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

  刘松平  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处长

  魏梓兴  市水利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

  陈月明  市水务局监察室副主任

  陈 明  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副调研员

  成 员:

  顾珏蓉  市水务局水资源处副处长

  孔 聿  市水务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王 晖  市水利管理处处长助理

  朱慧峰  市供水管理处处长助理

  陈其楠  市排水管理处科长

  程徽丰  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副处长

2011年上海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监察部、水利部《关于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监发〔2011〕4号)、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纪〔2011〕122号)及《上海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市水利改革发展实际,制定2011年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各区县政府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1〕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尽快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工作,推动上海城乡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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