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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5.提高震后恢复重建能力。各区(市)至少建成2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基本满足地震救灾的需要,震后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安置和生活救助,3日内能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防震减灾工作重点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1.抓好台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地震台网中心,优化地震观测台站,加密前兆观测台点,规划建设市地震综合台;各区(市)要建成1个测震台、1个强震台、1-2个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站点。

  2.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地震宏观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的建设,各区(市)至少建设1个配备地震专业设备的群测骨干点;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逐步形成“三网一员”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3.推进防震减灾信息共享。依托省级防震减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我市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发挥震情、灾情、抗震技术、科普教育等信息的作用,提高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经济建设、社会公众、应急管理等提供信息服务。

  4.提升地震预报预警水平。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研发和使用,提高重要工程设施的地震预警能力。

  5. 做好社会地震台站建设的指导工作。枣矿集团、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等大型企业是我市防震减灾的重点保护单位,应当做好地震观测台站的建设和观测工作,增强自身的地震应急快速响应能力。

  (二)推进综合防御工作。

  1.强化抗震设防管理。严格执行《枣庄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若干规定》,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选址、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使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 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符合我市实际的抗震设计方案。继续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建立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强化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管理,提升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强化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管理,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对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前必须严格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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