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枣政发[2011]5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市地处郯庐、聊考两大强地震带之间,为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实现《山东省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十一五”期间,实施了地震数字化台网中心、新老城区地震小区划、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熊耳山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等三大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的防震减灾整体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防震减灾组织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市、区(市)及时调整充实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地震局先后成为隶属区(市)政府直接管理的正科级单位,理顺了工作关系,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防震减灾制度不断健全。制订了《枣庄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枣庄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枣庄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市、区(市)地震部门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显著增强。新建了滕州市莲青山、山亭区熊耳山强震台和滕州市莲青山、台儿庄区九星山测震台,更新了陶庄地震台设备;建设了市数字化台网中心。新建了薛城区邹坞水化站和山亭区官庄水化站两个前兆台站,对鲁-15井和峄城阴平水化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全市地震监控能力达到2.0级。

  (四)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全面加强。完成了新城区、市中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以及城区第四系等厚线大比例尺图件的制作,探明了抗震不利地段;开展了20余项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城市规划、工程抗震设防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工程建设联审程序,规范了地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