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员办关于表彰2007年度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州财政局:
2007年,我省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在财政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市(州)财政局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为表彰先进,激发各市(州)财政局工作人员团结奋发、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我办在考核各市(州)财政局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质量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湘潭市财政局、衡阳市财政局、娄底市财政局、永州市财政局、怀化市财政局、湘西自治州财政局6家单位为2007年度“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