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区域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四是企业主体,落实责任。油气管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切实加强对普查中已发现隐患的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当做到“任务、措施、经费、人员、时限、预案”六落实,防止隐患在治理期间发生事故。对于因外部因素一时无法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加强协调,告知相关单位,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

  二、强化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建设过程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油气管道规划建设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油气管道依法依规投入使用。油气管道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油气管道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确保在用油气管道安全,切实防范和减少因盲目施工导致在用油气管道破损事件的发生。

  二是构建油气管道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油气管道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管道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检,完善工作台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完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实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油气管道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调油气管道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涉及企业外部因素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市安监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油气管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组织开展联合督查,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共享信息资源,构建长效机制,提供制度和信息技术保障。

  请各地对甬安委办〔2011〕53号文件涉及的油气管道隐患治理情况作一次梳理,凡尚未治理完毕的,应落实治理计划,填写“油气管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计划表”(附件)于11月20日前分别抄报市发改委(长输管道)、市交通委(港区管道)、市质监局(工业管道)、市城管局(城镇燃气管道)。市安委办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地油气管道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