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可采取政府向社团购买服务的形式办赛。(省体育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
积极推动体育用品企业上市,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导鼓励体育龙头企业开展产业并购,组建体育产业集团,提升企业品牌实力。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使福建成为集体育用品研发、设计、制造、贸易等为一体的有世界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制造业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体育局、福建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积极发展体育旅游业
积极发展体育旅游业,与旅游企业合作,共同开发体育旅游线路和产品,推动观光游向体验游、度假游升级,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示范项目,培育2~3个国内外知名的体育旅游品牌。(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加快发展体育培训业
1.争取更多的国家级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落户我省,吸引更多运动项目的国家队、港澳台运动队、其他省市运动队、国外运动队来闽训练(省体育局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2.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开展与国际体育机构、著名职业体育联盟、俱乐部和明星合作,创办一批高水平的、有品牌效应的国际体育学校,发展高端体育培训业。(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
建立具有良好经济效益、有序监管机制的体育彩票销售系统,提高体彩销售量。加大体彩公益性宣传力度,引导正确购买彩票的社会心理。建立市场需求动态跟踪调查和信息收集与共享系统。加强体彩公益金管理,确保体彩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培养、引进各类体育彩票管理、营销、研发、技术和销售人才队伍。(省财政厅、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加快体育设施建设
1.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旧城改造和新建居住小区要预留体育用地,合理布局,综合开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新模式,培育发展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业,鼓励专业管理公司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体育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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