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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方治善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方治善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价综〔2011〕19号)
各科及所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年南宁市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11〕128号),方治善同志到我局挂职,挂职期一年。经党组研究决定:
任方治善同志为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副科长。任期为:2011年8月-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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