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项目院校在完成自我总结的基础上,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验收申请》1份,《项目总结报告》、《学院示范校建设理论研究成果》各15份报送至市教委高教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信箱。
有关项目院校要高度重视“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在总结项目建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项目院校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市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联 系 人:张富宇 米兰
联系电话:51994842 51994846
电子信箱: zfy@bjedu.gov.cn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姜沛民 市教委主任
副组长:线联平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吴素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志峰 市教委副主任
孙善学 市教委专职委员
成 员:黄 侃 市教委高教处处长
于爱晶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李红娜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副处长
周 彤 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处长
李艳春 市教委财务处处长
曹永模 市教委审计处处长
张树刚 市教委高教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高教处
办公室主任:张树刚
附件2:
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立项建设院校验收评议指标
序号
| 评议指标
| 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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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企合作
| 合作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校企合作制度保障有力、可行;运行环境良好,工作文件完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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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改革
| 专业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明确、规格恰当,课程体系科学、系统,具有高职特点,教学内容先进、适用,教学方法手段体现“做中学、做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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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条件
| 校内外实训基地稳定,设施充足、适用,使用率高;教学资源丰富、多样、实用,可广泛共享。“双师”结构教学团队稳定,教学水平高,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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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就业质量
| 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就业岗位专业对口率95%以上,用人部门评价反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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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业贡献
| 面对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时调整、设置专业;深度参与产业、行业技术改造与更新;重点建设专业产业特色鲜明,职业指向性强,行业认可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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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会责任
| 为再就业和企业在岗人员的素质提升、知识更新提供培训;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参与区域社会的重大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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