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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农业部门要适应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变化,根据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制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要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作为聘任、考核、晋职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落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和相关待遇等政策,对长期在乡镇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给予适当倾斜。要重视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站所就业,不断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创新运行机制。要积极创新农业技术推广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和考核体系,探索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新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严格工作业绩考核,形成长效管理制度。要建立优胜劣汰的机制,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继续聘用。要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挂钩,坚持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灵活主动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发展多元化的社会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

  (一)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要按照构建多元化、多渠道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总体目标,在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加快推进科技入户工程、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场等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各类社会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培植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主体,不断满足农民的多样化技术需求。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中介组织等开展技术承包、转让、培训、咨询等服务,同时规范各类服务组织的行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机制。鼓励农业科研教学人员兼职从事技术推广工作,为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供支持。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行为自律,坚持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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