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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政发〔2011〕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意见》(苏发〔2011〕28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敬华 市 长
  副组长:王 昊 副市长

  成 员:王怀深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党组书记
  曹东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城管局局长
  张 军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靖华 市规划局局长
  李云岘 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刘章华 市监察局局长
  周 凡 市民政局局长
  韩冬梅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广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正刚 市水利局局长
  陈建领 市农委主任
  单兴强 市文广新局局长
  吴 宪 市卫生局局长
  徐善春 市环保局局长
  李跃华 市体育局局长
  赵 军 市统计局局长
  刘红梅 市法制办主任
  薛 星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广民 铜山区代区长

  曹 志 贾汪区代区长
  王维峰 鼓楼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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