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将根据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督查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专项整治范围
化工企业、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企业、化学物品生产、经营、销售、贮存场所、运输单位、可燃液体气体储罐区等高危易燃易爆场所。
四、主要工作任务
1. 点面结合,消除隐患。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各行业管理部门对高危易燃易爆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全面排查了解本县、区内高危易燃易爆场所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的重点内容: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隐患所在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从严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危险性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危易燃易爆场所,要立即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并在各重大活动期间派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同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逐一录入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
2. 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明确各高危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和岗位。所有高危易燃易爆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个高危易燃易爆场所都要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并组织单位员工进行灭火、疏散实地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整体能力。
3. 加强指导、形成合力。各县、区要在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对所排查出的非法营业的高危易燃易爆场所,由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行动执法小组,对其进行依法取缔,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高危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各项重大赛事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迅速动员,组织专门力量,摸清底数,科学制定专门的整治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彻底消除高危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突出重点,扎实深入,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有机结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柳州市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决战百日”专项行动方案》(柳政办〔2008〕104号)的要求,明确目标,研究有效工作措施。要深入高危易燃易爆场所,督促单位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把火灾事故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