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政办〔2008〕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的决定》(桂发〔2008〕2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8〕53号)要求,成立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俊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甘 霖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徐 锋 副市长
成 员:李 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仕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成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涛 市发改委主任
王柳平 市经委主任
吕洪安 市监察局局长
刘 军 市财政局局长
叶枝柏 市招商促进局局长
郑杰忠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耀梅 市规划局局长
杨 义 市建委主任
袁东升 市商务局局长
兰 登 市农业局局长
甘景林 市环保局局长
王鸿鹄 市统计局局长
周 刚 市旅游局局长
唐柳荫 市文化局局长
曹 滨 市体育局局长
撒忠民 市教育局局长
黄穗卿 市国资委主任
喻元元 市工商局局长
朱树瑜 市法制办主任
严玉华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张万华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何开旺 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李正钧 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梅兼任,副主任由叶枝柏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招商促进局。
二、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大兑现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行业)提高招商引资项目“三率”;协调、督办(外商)投资投诉工作;建立领导小组会议议事制度。
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会议议事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一名副组长召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项目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审核列入本级大兑现工作的项目;通报招商引资大兑现项目进展情况,确定需重点督办的重大项目;督办投资投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办市领导交办的事项。
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市直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要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并在下一次会议汇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