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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

  市商务局:做好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货源的组织、供应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特别要做好猪肉等商品的供应和储备工作,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组织安排淡季、重大节日、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副食品等重要商品的供应调配。
  市粮食局、农业局、渔牧兽医水产局:组织协调和实施我市“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好对粮食、食用油等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供应应急预案;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监管、指导;强化措施,做好本级粮食、食用油储备工作,完成粮食购销任务,确保粮油供应;加强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落实对生猪、蔬菜、水产品以及各类种养基地、专业大户的扶持措施,提高主要副食品的自产总量,制定关系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预案。
  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依法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
  市民政局:研究完善与物价指数相衔接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执行对困难群众的临时价格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各项帮扶措施。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有关提高企业人员养老金水平相关政策和对困难群体的各项帮扶措施。
  市交通局:继续执行相关收费的减免政策,落实国家对交通运输行业的补贴政策。
  市建委:督促燃气企业做好燃气购进、供应和储备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落实好各项燃气价格政策。
  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建立低收入群体消费价格指数,做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各种数据的调查采集、分析和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数据。
  市监察局:加强对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内,做好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工作。
  三、价格调控的实施措施
  (一)增强商品的市场供应能力
  1. 大力发展生产。从生产的源头抓起,进一步增加菜篮子、米袋子、火炉子的商品生产和供应。认真落实支持发展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粮食、蔬菜、生猪等商品的生产。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及时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兑现给种粮农民;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国家对能繁母猪的资金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按标准及时到位;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粮食生产基地、生猪集约经营、蔬菜基地等建设,增加地产生产,扩大供应渠道、稳定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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