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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危险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危险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政办〔2008〕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危险品(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8〕24号)的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柳州市危险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柳州市危险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柳州市危险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下简称危险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柳州市危险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掌握全市危险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危险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工作建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危险品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危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柳州海事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市供销合作联社、市总工会共16个部门组成,市安监局为召集单位。联席会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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