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村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柳政办〔2008〕1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正值冬季,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我市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刚开始实施,村寨自身防火能力较弱,稍有不慎,随时可能发生“火烧连营”的惨剧。为防止类似2007年融水县滚贝乡“9·18”、三江县独峒乡“11·2”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元旦、春节等节日和重大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加强冬季村寨防火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冬季村寨防火工作的严峻性,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冬季降雨偏少,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农村村寨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各县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立即成立防火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具体到人。三江、融水两县政府领导要分片包干村寨防火工作,明确责任,根据各村寨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及灭火、破拆预案,把火灾控制在萌芽状态。各级公安、消防和安全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冬季村寨消防安全的监察、指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冬季村寨消防安全工作。
二、各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努力消除村寨火灾隐患。
深入开展村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在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村寨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部署村寨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消防、安监、旅游、林业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村寨消防安全大检查。县乡两级政府、乡镇与村屯之间要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预防和遏制村寨火灾尤其是村寨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县区政府要指导和督促各乡(镇)政府进一步完善处置灾害事故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消防力量训练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1月30日前,要对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凡未落实到位的,要安排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灭火救援工作,充分发挥灭火救援主力军作用,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一旦发生大的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当地领导都要靠前指挥,组织联动作战,科学有效处置,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县区、乡(镇)要积极发展义务消防力量,落实群防自治措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