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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完善公交都市技术标准和政策体系。

  1.制定公交都市建设指标体系、规划导则和相关标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为公交都市建设提供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

  2.开展以公共交通节点为核心的TOD复合开发模式研究。开展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场站TOD复合开发规划和研究,推进建立以轨道交通为引领和以车站为中心的城市开发建设新模式(TOD)。通过站点上盖物业和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扭转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建设过度依赖政府财政的现状,形成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和持续“投资-建设”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

  3.制定和完善公共交通行业运营管理、服务评估、服务规范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技术政策。为公共交通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指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4.进一步推动完善专门的公共交通法规,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城市公共交通进行定位,为公交都市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和法制保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法制办

  四、2011年启动的重点工作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构建深圳国际水准公交都市的布局之年,工作主题是“构建体系-夯实基础”,全面践行交通运输部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要求,基本确立公交都市建设发展的制度和系统框架,为实现公交都市发展目标建立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和夯实发展基础。

  1.建立部市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和部市合作协调推进制度。成立部市公交都市示范市建设工作联席工作小组,拟定联席会议制度规则,组织落实相关协调事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研究制订公交都市建设指标体系、规划导则和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启动民治(火车北站)、华为新城(坂田)、坪山新区公交都市示范区工程和光明新区公交社区等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公交都市建设经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4.启动全市公交大调查,全面掌握公交基础数据信息,为公交都市建设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支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二)继续优化完善公交行业发展机制。

  开展公交运行体制研究,完善适度化竞争、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公交特许经营制度;推进公交行业“深化体制、创新机制、完善票制”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发展改革委、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三)加快推进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启动轨道交通三期工程7、9、11号线建设,推进6、8号线特许经营工作,启动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修编工作;继续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沿江高速、南坪快速二三期、坪盐通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

  2.启动“宝安-深南路-南山、福田”、“罗湖-笋岗路-福田”、“龙华民治-留仙大道-新安西乡”、“布吉-东门、华强北”、“龙岗-水官高速-福田”、“华强北-民治、龙华”等“三横三纵”公交快速走廊建设,增加公交专用道500公里以上;制定中运量公交系统规划及近期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3.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试点,开展自行车专用道及布点规划工作,全年新增50公里以上自行车专用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4.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及天然气公交车辆,配套建设充电站、加气站等相关设施。全年投入新能源公共汽车1649辆、出租车250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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