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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确保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目标。一是完善领导推进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六个一”的培育发展推进机制,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由一名市领导牵头、一个专项协调推进小组主抓、一个部门主推、一个发展规划引导、一个保障体系扶持、一个工作推进计划实施。二是完善年度推进计划。每年排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分年度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大年度考核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三是完善发展软环境建设。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宗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不断优化,加强城建规划、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居住服务等软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

  (二)集中资源,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素配置,努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优先要素保障。突出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园,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在确保节能措施与能效指标落实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用能计划;加快约束性政策的执行,尤其要加大力度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差别电价、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政策,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腾出发展空间。二是优先落实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11〕6号),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和政策体系,力争财政支持资金逐年提高;加大LED、光伏、建筑太阳能热水器等产品的政府示范性应用;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电梯、医药等本地化产品。三是优先向上争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准确把握资金投向,全市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省级以上政策支持动向,优先推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或企业。

  (三)加大培育,加强人才队伍支撑

  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的有效机制,切实适应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一是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健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企业家培养体系。加强企业家培训、交流和考察,强化创新创业氛围,以企业家俱乐部建设为载体,健全企业交流活动的平台,着力建设一支有境界、有眼界、有能力的企业家队伍。二是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强化“5155产业英才”培养工程和“365技术创新团队”培养计划,突出先进装备、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产业,通过分类培训、柔性挂职、技术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以创新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等为抓手,加强技术人才的团队建设。三是加强高层次企业人才引进。认真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等一系列引才计划,结合《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湖政发〔2004〕27号)的精神,以优惠的政策和宽松的环境,吸引国内外一流经营管理人才和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技术人才来我市创业。到2015年,引进培养100名产业英才、50个优秀技术创新团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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