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水利设施的抗震抢险形势,做好基础工作,一旦发生地震灾害,能迅速研究部署震损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并制定落实灾区生活、生产应急用水的具体方案。
全面落实水利设施应急抢险措施。制定水利设施抗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发生后,确保立即组织开展对重点河流、重要河段及水库、水电站、堤坝等水利设施受损情况的检查核定,迅速展开除险加固工作;对受灾后存在重大风险、一时难以排除险情的,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加强巡查和预警,及时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应急避险方案,做好受危及群众的撤离安置工作。
该项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对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简易监测,实现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灾。进一步加大群测群防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运行机制。
加大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预警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及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排查,特别是对危及城镇、村庄、学校、厂矿、公路等人群居住、聚集地和重要设施地的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排查,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监测、避让等防灾预案。对常握的灾点和隐患点,落实监测责任,发放防灾明白卡,向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宣传防灾知识,说明灾害的危害,告之避让路线。利用现代科技,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做好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成功率。加强工程项目对地质环境破坏的监督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研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结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按“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人,杜绝人为工程诱发的灾害发生。
该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全面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卫生医疗保障、动物疫情防控能力建设
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完善灾情统计上报制度,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民政部门在2小时能报告灾情,提出应急响应建议,5级以下地震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学生有学上;准确核实民房倒损情况,及时组织实施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完善救灾捐赠的社会动员机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加快推进防灾救灾工作社会化。同时,用3年时间组建相对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推进灾害信息报送机制建设,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地震损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