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学校危房改造。2008年至2010年,用5年时间全部排除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对B、C级危房,严格按照鉴定结论进行抗震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不具备抗震设防能力的大板房,必须限期拆除。
以上工作第一项至第四项由县建设局牵头,第五项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全面推进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以自然村为单位,实行整村推进,分期分批进行,全面推进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特别要把处在地震断裂带、地震高发区作为实施的重点范围,把经济条件和住宅条件差、抗震设防问题较为突出的边境村寨作为实施的重点区域,把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农村民居作为实施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集中力量,整体推进,确保新建和加固改造的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不低于6级地震的能力,对重点地区还应提高抗震设防的标准。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严格的工程规划、设计质量管理机制和制度,严肃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确保质量达标、群众满意。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图纸、统一技术标准,实行组织领导把关、材料质量把关、施工质量把关、验收入住把关,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计不准实施,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准审批,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建材不准进入工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准验收。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将在各乡镇完成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各乡镇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该项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负责加强对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县建设局牵头负责部门规划编制工作,并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服务;县地震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全面加强通信和电力设施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的保障系统。县委、政府配备卫星电话2台,独龙江、丙中洛、捧当、普拉底乡各配备卫星电话1台。建立450兆集群电话系统和卫星通信2套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加强无线电通信网建设,发挥无线电短波应急通信网独立通信的优势,建立全县无线电短波应急通信网,实现州、县人民政府的短波通信畅通。确保在发生严重地震灾害时通信畅通、指挥到位、组织有序。各电信运营商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在重大地震灾害条件下迅速恢复通信的保障机制和物资储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