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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集中清剿火患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集中清剿火患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集中清剿火患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集中清剿火患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清剿火患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整治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火灾隐患死角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不达标、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实施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范围,着力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成立检查组,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责任制,发动社区、居(村)民参与,深入排查火灾隐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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