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鞍政办明电〔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1〕18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方法
(一)监督检查对象:各县(市)、区政府及所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中省直驻鞍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物业、公交、交通、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等)。
(二)监督检查方法: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组。按职能类别和监督需要,分成四种检查形式。
1.免检:免检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报2011年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总结,考核日常工作、社会评议指标,参与排名。
2.实地检查:检查组到受检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等情况,并对所属单位进行抽检,重点检查所属基层单位、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学校、医院、供水、供气、供暖、物业、公交、运输管理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医管局、公用事业局、房产局、交通局按本通知的各项具体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市监督检查组抽查。
3.互相评议检查:召开考核评议会,每6至7个单位为一组。受检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要携带相关的资料,互相听取汇报,互相检查,互相打分。
4.互相实地检查:对部分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实行交叉实地检查,每3个单位为一组。市监督检查组会同受检单位的人员,到各单位的营业或办事场所互相实地检查后,各单位携带相关资料,集中到一个单位,相互听取汇报,相互评议,相互打分。
二、检查内容
根据《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辽政公开办〔2010〕10号),制定了《鞍山市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评分标准》)。根据《评分标准》的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计分方法及结果应用
(一)计分方法。采取年终考核、日常考核、社会评议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应得分数,其中:实地检查、互相评议检查和互相实地检查的单位,年终考核占40%,日常考核占30%,社会评议占30%。免检的单位日常考核占70%,社会评议占30%。
1.年终考核评分。按《评分标准》的规定,分别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评分。
2.日常考核评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评比、信息报送、政府(办事)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结果。
3.社会评议评分。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民心网留言的办理工作、民心网组织网民评议的结果。
(二)考核等级:90-100分为优秀单位;80-89分为优胜单位;60-79分为达标单位;59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
(三)结果应用。全年加权平均分计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市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中;列入市纪委行风评议和软环境建设评议体系内。政务(办事)公开不达标的单位,不得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监督检查考核排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中省直驻鞍单位的考核结果抄送其省主管部门,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四、检查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11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评分标准》,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包括:2011年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和基本做法、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等)。
2.各单位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真实的材料,包括:⑴ 2011年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汇报;⑵2011年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计划;⑶政务(办事)公开领导机构设立的文件;⑷政务(办事)公开的相关制度;⑸政务(办事)公开工作会议纪要;⑹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总结及照片;⑺主要领导对政务(办事)公开工作的批示;⑻政务(办事)公开载体建设的影印资料;⑼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⑽向市档案馆报送已公开的现行文件资料的清单;⑾参加新闻发布会及民生会客厅的统计资料;⑿政务(办事)公开培训照片;⒀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说明;⒁信息报送情况说明;⒂民心网政策咨询、民心网内参办理工作的相关资料。
监督检查日程安排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世海、穆毅(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5585806 2236815 13841223642。
附件:1.政务(办事)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单位的名单
2.鞍山市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政务(办事)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单位的名单
一、免检的单位(23家):
海城市、铁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物价局、民政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自来水总公司、供电公司、鞍山银行、房产局、药监局、计生委、经信委、公用局、国土资源局、政府法制办、群众诉求工作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实地检查的单位(19家):
台安县、岫岩县、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文旅区、达道湾工业区、教育局、卫生局、医管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质监局、残联、消防局、社保局、就业局、职教城管委会(抽查的基层单位另定)
三、互相评议检查的单位(48家):
发改委、建委、服务业委、农委、民委、国资委、金融办、外事办、房地产开发办、城建局、规划局、科技局、财政局、司法局、水利局、畜牧局、外经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计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中小企业局、林业局、安监局、档案局、人防办、协作办、老龄办、鞍钢办、仲裁办、地震局、供销社、农机局、农垦局、银监局、人民银行、检验检疫局、气象局、海关、烟草局、公路路政局、邮政局、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管委会、近海物流港区管委会、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四、互相实地检查的单位(6家):
鞍山移动、鞍山电信、鞍山联通、人保财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太平洋财险公司等6个单位。
附件2:
鞍山市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项 | 考核内容 | 评分办法 | 分值 | 得分 |
1 | 政务公开机构和制度建设(10分) | 1 | 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办公设备齐全,并有专项工作经费 | 查阅文件实地检查 | 1 | |
2 | 认真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政务公开年度计划(1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会议纪要(1分)。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有批示(1分) | 查阅文件相关资料 | 3 | |
3 |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相关制度(每项1分)。本地区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1分) | 查阅文件相关资料 | 6 | |
2 | 政务公开载体建设(10分) | 4 | 建立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 | 实地检查 | 2 | |
5 | 加强本地区门户网站建设,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形成有效连接;建立政务公开页面,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1分)。推行网上办事和便民服务(1分) | 实地检查 | 2 | |
6 | 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镇政府及村委会、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办公场所设立触摸屏或电子屏、公开栏,摆放便民资料(3分)。定期更新内容(2分) |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 | 5 | |
7 | 设立县(市)、区长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有详细的受理记录和办理资料。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 | 查阅资料 | 1 | |
3 | 政务公开内容时限(10分) | 8 | 公开政府职责、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1分);公开政府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1分) | 实地检查 | 2 | |
9 | 公开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等内容以及申请资料示范文本 | 查阅文件相关资料 | 2 | |
10 | 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情况等内容,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 | 查阅文件相关资料 | 2 | |
11 | 公开本地区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办实事的进展和完成情况(1分);工作动态信息(1分) | 查阅资料 | 2 | |
12 | 公开教育、卫生、城建、供水、供电、供气、物业、交通、通讯、金融、保险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 | 查阅资料 | 1 | |
13 | 政府信息要在产生、变更、撤消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未能按时限公开的应有充分理由 | 查阅资料 | 1 | |
4 | 贯彻条例组织培训(10分) | 14 | 编制并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1分);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1分),并依托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1分) | 实地检查 | 3 | |
15 | 组织参加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培训率80%以上,得5分,培训率每递减10%,减1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 省政务公开办提供 | 5 | |
16 | 在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完善,资料全 | 实地检查 | 2 | |
5 | 民心网和信息城市(40分) | 17 | 民心网政策咨询综合评价分10.5以上,得10分;综合评价分每递减0.5分,减1分。省先进单位加3分 | 民心网提供 | 10 | |
18 | 与民心网联网(5分)。领导重视民心网内参反映的问题,有批示,解决问题。每次加1分,最高加5分 | 民心网提供 | 5 | |
19 | 推进本地区信息城市建设(4分)。信息会员单位覆盖率80%以上,政务公开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6分);会员单位覆盖率每递减10%,减1分 | 省政务公开办提供 | 10 | |
20 | 领导重视民心网的城市经验信息评选工作,有批示意见(1分)。报参选经验信息每篇0.5分,最高4分 | 省政务公开办提供 | 5 | |
21 | 向民心网报送本地区工作动态信息600条以上(3分);依托民心网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和亮点工程(2分)。经验信息被天下信息周刊、民心杂志,省政务公开工作简报采用,800字以上每篇加2分;300-800字每篇加1分;300字以下每篇加0.5分,最高加5分 | 省政务公开办提供 | 5 | |
22 | 报送政务公开信息120条(3分)。经验信息被市政务公开工作简报采用,500字以上每篇1分,最高2分 | 查阅资料 | 5 | |
6 | 政务公开日活动(10分) | 23 | 按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制定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1分),并积极组织实施(1分) | 查阅资料 | 2 | |
24 | 组织大型户外的政策咨询、现场办公等活动(2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反响好(1分)。主要领导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2分)。省先进单位加2分 | 查阅资料 | 5 | |
25 |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延伸到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基层站所(1分)。形式创新,内容丰富,解决问题,群众反响比较好(1分) | 查阅资料 | 2 | |
26 | 上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影视资料、图片和总结 | 查阅资料 | 1 | |
7 | 政务公开进基层(5分) | 27 | 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工作方案(2分)。在基层单位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公开载体完善,内容丰富,效果比较好,群众满意(3分) |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 | 5 | |
| 工作落实(5分) | 28 |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办部署的工作任务 | 日常统计 | 5 | |
29 | 出现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票否决 | 走访查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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