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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开展“十百千万”重点工程,实现融合水平整体提升。

  1.开展10个两化融合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以现有国家及省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围绕两化融合10个重点产业,以关键信息技术和共性解决方案为切入点,从中精选出10家对我市产业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企业,主要开展技术研发和攻关,为两化融合的深入推进提供技术支撑和储备,促进两化融合关键技术的产学研用结合。

  2.开展百户企业示范工程。精选百户行业影响力大、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企业及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作为全市两化融合重点示范企业,在设计研发智能化、生产加工过程自动化、市场营销网络化、企业管理信息化等关键环节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快推进行业或区域内企业信息化进程。

  3.开展千户企业升级工程。以沈阳市1300余户亿元以上企业为对象,重点推动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设计和开发能力,提高生产过程控制水平,推动业务集成与应用集成,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和监控,建立企业预算控制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等。

  4.开展万企普及工程。对信息化基础较弱的小型企业,重点引导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收集、发布产品信息和宣传企业形象,开展企业会计财务和办公自动化应用,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逐步开展网上客户服务和网上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结合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应用云计算技术,拟为1万户中小企业搭建网络环境下的业务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按需IT服务。

  (五)以信息化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绿色生产。

  1.用信息化促进节能技改,重点推进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生产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传统工艺和生产流程,推进能源综合利用、污染源(物)监控和清洁生产。

  2.提高能效监测和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工业系统重点用能单位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情况的实时监控,促进信息技术在能效监测领域的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沈阳市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市两化融合具体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比照市里模式,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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