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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1〕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也是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做好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是本单位政府网站的主管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请于10月25日前将联系方式上报市政府信息中心。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和第一平台,是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栏目共建、资源共享的的原则,分工协作,共同保障,扎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

  (一)内容保障要求

  市政府信息中心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制定了《洛阳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报送或发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共服务、连线政府等栏目的内容保障仍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0〕5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连线政府栏目回复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1〕64号)等要求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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