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序号
变动事项
变动
类型
主体
依据
职权
1
对无证经营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取消
2
对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3
对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调整
4
对非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增加
5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6
对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7
对不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手续行为的处罚
8
对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9
对使用过期、失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