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开展贵广湘桂铁路柳州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8〕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
为加快贵广、湘桂铁路柳州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开展贵广、湘桂铁路柳州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加快开展贵广、湘桂铁路
柳州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的决定》(桂发〔2008〕1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铁路沿线征地拆迁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桂铁办发〔2008〕2号),积极推进贵广、湘桂铁路柳州段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铁路项目建设按期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贵广、湘桂铁路柳州段的征地拆迁涉及的有关事项。
二、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成立贵广、湘桂铁路柳州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及项目沿线地方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各县、区也要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开展征地拆迁及报批工作。
(二)工作职责
1. 项目业主工作职责
项目业主湘桂铁路指挥部、贵广铁路指挥部、南宁铁路局、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法人职责,与地方政府、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完成征地拆迁的丈量、放线、计算等现场工作。
2. 项目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项目沿线三江县、鹿寨县、柳江县、柳城县、柳南区、柳北区。人民政府是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征地拆迁的现场动员、组织协议签订工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中有关问题,并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思想工作,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完成征地拆迁的丈量、放线、计算,并做好界桩的保护工作,对红线内用地现状进行拍照、留存,牵头落实房屋拆迁安置用地,负责组织编制征地拆迁资料逐级上报。
3. 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