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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知识产权局、汕头市教育局、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少先队汕头市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汕头市教育局、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少先队汕头市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知〔2006〕76号),加强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创新型汕头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少工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工作。现将《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工作方案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汕头市教育局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少先队汕头市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
培育和示范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制定和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知识教育”的要求,以及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知〔2006〕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及《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积极开展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
  二、工作目标
  在我市各类中小学校(包括职业中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树立知识产权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小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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