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普通学校接受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制订特殊教育经费标准,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员工,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到2015年,全省每个地级以上市及3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力争各建成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7%。
5.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教材体系,逐步提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设置比例,开展九年一贯制课程教材整体改革实验。推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合理控制教学难度,重视实践与创新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建立完善班主任负责协调各科作业量的工作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小班化教学。建立以校为本、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鼓励学校特色办学,树立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典型。
专栏1 探索建立广东特色义务教育课程教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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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订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发展方案;逐步提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设置比例;开展九年一贯制课程教材整体改革,在部分地区、学校开展实验,总结经验并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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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优质发展为重点,加快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1.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继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联动发展机制,切实抓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建设工作;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督导验收和检查制度,完善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改革,开展特色高中课程教学实验,探索引进职业教育课程,实现办学多样化,拓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渠道。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推进普通高中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粤东西北地区适当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多种帮扶形式促进薄弱高中提升办学水平,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3.深化普通高中教学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改革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充分整合、开发课程教学资源,加强课程发展规划,开设丰富的选修课,增强课程的开放性和选择性,完善课程教学体系;重视教材应用研究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开展普通高中分层分类教学模式改革实验,着力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帮助学生把握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完善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制度,改革教学评价方式。
(四)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壮大职业教育。
1.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纵向衔接、职业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横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从初级到高端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序列。明确各层次职业教育定位,整体设计各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模式和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建立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大力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加大地级以上市统筹力度,以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为主做大做强中等职业教育,提升办学水平。充分发挥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龙头作用,珠江三角洲地区高起点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中等职业学校,粤东西北地级市统筹资源建设若干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加快扩大办学规模。有条件的县(市)集中力量建设一所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融合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
3.加强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政府牵头、校企共建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起设施一流、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分工合理、特色明显的学校实训中心、区域性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训中心。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设备先进、技术超前、集产学研为一体的职业院校实训中心;粤东西北地区重点面向传统产业和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基础扎实、覆盖面广的职业院校实训中心;鼓励行业或大中型企业集团建设企业实训基地。
4.加快职业教育基地建设。以“1+9”(省级职业教育基地加珠江三角洲地区9个市的职业教育基地)为核心,以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支撑,建成职业教育基地网络,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基地有效整合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根据产业分工错位发展,形成区域职业教育特色。
5.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重点建成一批质量一流、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影响力强的龙头职业院校,带动提升全省职业院校整体水平。加强职业院校专业规划与改造,打造一批支撑、引领产业发展的重点专业;加快推进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课程改革和教材开发工作;加强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建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教学网上资源库。
强化职业院校技能教学。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模式,构建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环境,提升学生职业素质、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改革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加大“双证书”制度实施力度,完善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6.打造职业教育校企联盟。推动出台《广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创建职业教育与产业交流协作平台,建立校企合作保障机制,完善“百校千企”校企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办学、园区办学和职业院校设立企业校区、教学工厂,鼓励企业进校、车间进校;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到2015年,建成10个省级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和一批市级行业性或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选取一批职业院校作为试点,开展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实践;选择部分技师学院重点专业,开展“校企双制”技师培养试点。建立面向产业、行业参与、校企结合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共同体。
专栏2 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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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高职衔接一体化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制和改革试点等工作;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加强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骨干专业等)、精品课程、规划教材建设,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训中心建设;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培养培训工程;实施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实施示范性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建设计划;实施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计划、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计划。 |
(五)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加快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1.保持高等教育规模合理增长。继续实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普通本专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不断扩大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湛江、汕头等区域中心城市在办好现有高等学校的基础上引进或新办高等学校。落实《广东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大力扶持有关高等学校拟授权学科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2.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统筹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提升广州大学城和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地大学园区建设水平,加强粤东西北地区现有高等学校建设,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资源的聚集效应。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推动普通高等教育与广播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研究生学位授权体系,积极推进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重视发展基础学科,大力发展应用学科,积极培育新兴、交叉学科,优先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关的学科专业,大力提高工科类学科专业比重,积极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3.建立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机制。建立高等学校分类定位标准,明确各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定位、办学层次定位、学科专业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及服务方向定位;加强分类指导,通过政策导向、资源配置等机制,促进高等学校在本类型本层次的办学领域上争创一流,办出特色,形成优势;分类设计高等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类评估机制,引导高等学校分类发展。
4.加快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步伐。继续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以拔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985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学科整体布局,加快建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实现学科建设新突破;结合实施国家人才战略,加大人力资源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培养和引进学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加快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大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力度,推进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以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为核心,加强“211工程”建设。瞄准学科前沿,统筹规划、重点建设一批有一定基础且与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及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项目;紧密围绕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增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